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中水会字[2022]第015号)关于证书变更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等36家单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等30家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见附表一)
二、同意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变更单位名称(见附表二)
三、同意新疆吉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家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和单位名称(见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