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提高方案编制质量,促进行业自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水土保持法》及有关规定,参照有关行业做法,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原则
(一)遵法守规原则。引导编制单位遵守《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守法合规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
(二)诚实守信原则。引导编制单位在承揽、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讲信用、守诺言,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自觉维护水土保持行业健康发展。
(三)注重质量原则。引导编制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管理体系,高度重视报告编制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按照有关规范编制和合同约定做好方案编制工作。
二、评定范围与星级划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持证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编制质量星级评定,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认定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单位中进行。
评定单位按照评价指标对持证单位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持证单位所得分值分别评定为相应星级。星级等级共划分为5级。得分为92~100分的评为5星级,得分为84~91分的评为4星级,得分为76~83分的评为3星级,得分为68~75分的评为2星级,得分为60~67分的评为1星级。
三、评定方法与评价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持证单位方案报告书编制质量星级评定工作于每年1月进行,评价内容为持证单位前两个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中的行为和效果,具体评价内容有:
(一)持证单位编制的并由水利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数量;
(二)方案评审会上专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给予的质量评价结果,分为A、B+、B-、C+、C-、D六档;
(三)方案评审会上服务对象(建设单位)给予持证单位的满意度评价情况,分为好、一般、差三档;
(四)资质管理单位在方案编制资质日常检查中给予持证单位的评价结果;
四、赋分办法及赋分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持证单位方案报告书编制质量星级评定采用综合打分法进行。评定主要内容和具体赋分标准为:
(一)基础赋分
持证单位基础分为60分。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均赋予60分。
(二)数量和质量赋分
水土保持方案数量和质量分满分为35分。按评价年度内申请水利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数量和质量赋分,分加分项和减分项。
1、加分项赋分办法
质量评价结果为A的,每1个赋15分,方案数量为3个及3个以上时,A及A以下赋分总数不超过35分。
质量评价结果为B+的,每1个赋10分,方案数量为3个及3个以上时,B+及B+以下赋分总数不超过25分。
质量评价结果为B-的,每1个赋7分,方案数量为3个及3个以上时,B-及以下赋分总数不超过18分。
质量评价结果为C+的,每1个赋4分,方案数量为3个及3个以上时,C+及以下赋分总数不超过10分。
质量评价结果为C-的,每1个赋2分, 3个及3个以上赋5分。
2、减分项扣分办法
质量评价结果为D的,每1个扣20分。
水土保持方案数量超过3个时,增加质量评价优良率R考核指标(R=质量评价结果为A和B的数量/总数×100%),考核办法如下:
当 40%≤R<50%时,扣2分;
30%≤R<40%时,扣4分;
20%≤R<30%时,扣6分;
10%≤R<20%时,扣8分;
R<10%时,扣10分。
3、对持证单位赋分时,先赋加分项,再赋减分项。
4、对合作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减分项须乘以权重计算得分,主编单位权重为0.7,参编单位权重合计为0.3。
(三)服务对象赋分
服务对象(建设单位)给予的满意度分满分为5分。满意度为好的每1个赋2分,3个及3个以上赋5分;满意度为一般的赋0分;满意度为差的每1个扣2分,3个及3个以上扣5分。
(四)日常检查赋分
在资质管理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日常检查中被书面警告的,每警告1次扣20分。因方案质量未通过技术审查(质量评价结果为D)而警告,在方案质量赋分中已扣分的,不重复扣分。
编制单位被举报有违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被资质管理单位警告的扣20分。
(五)其他指标。方案评审质量等级中没有A级的,或有C级及以下等级的,不得评定为5星级。
五、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评定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评定结果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及相关网站中公布。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和相关单位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星级评定结果将作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延续的重要参考。
点击请下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pdf